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(guo)主(zhu)席令
第 八 號
《全(quan)國(guo)人民(min)(min)代表(biao)大(da)(da)會常(chang)務委員會關于修(xiu)改〈中華(hua)人民(min)(min)共和(he)(he)國(guo)專利(li)法〉的決定》已由中華(hua)人民(min)(min)共和(he)(he)國(guo)第十一屆(jie)全(quan)國(guo)人民(min)(min)代表(biao)大(da)(da)會常(chang)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08年12月27日通過(guo),現予公布,自2009年10月1日起(qi)施行(xing)。
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(hu)錦濤
2008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