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di)三章 全(quan)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
第二十條
企(qi)業應建(jian)立健全(quan)風險管(guan)理組(zu)(zu)織體系,主要包括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,風險管(guan)理專職部(bu)門、內部(bu)審計部(bu)門和法律事務部(bu)門以及其他(ta)有關(guan)職能部(bu)門、業務單位的組(zu)(zu)織領導機構及其職責。
第二十一條(tiao)
董事會在全面(mian)風險管(guan)理工作(zuo)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:
(一)審議并向省國資委提交企業全面風險管理(li)年度工作報告。
(二)確定企(qi)業風(feng)險(xian)管(guan)理總體(ti)目標、風(feng)險(xian)偏好、風(feng)險(xian)承(cheng)受度,批準風(feng)險(xian)管(guan)理策略和重大風(feng)險(xian)管(guan)理解決方(fang)案。
(三)了(le)解和掌(zhang)握企業面臨的各(ge)項重大風險(xian)(xian)及其風險(xian)(xian)管理(li)現(xian)狀,做出(chu)有(you)效(xiao)控制風險(xian)(xian)的決策(ce)。
(四)批準(zhun)重(zhong)大決策(ce)、重(zhong)大風險、重(zhong)大事件和重(zhong)要業務流程的判斷(duan)標準(zhun)或判斷(duan)機制。
(五)批準重大決策的(de)風險評估(gu)報告(gao)。
(六)批準內部(bu)審計(ji)(ji)部(bu)門(men)提(ti)交的風(feng)險管理監(jian)督評價(jia)審計(ji)(ji)報告。
(七(qi))批準風險管理組織(zhi)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(fang)案(an)。
(八)批準風險(xian)管理(li)(li)措施,糾正和處理(li)(li)任何組織或個人超越風險(xian)管理(li)(li)制度做出的風險(xian)性決(jue)定的行為。
(九)督導培育風險管理文化。
(十(shi))全面風險管理(li)其他重大事(shi)項。
第二(er)十(shi)二(er)條
董事會(hui)應(ying)設(she)立風(feng)險(xian)管理(li)和(he)審計委員(yuan)(yuan)會(hui)。委員(yuan)(yuan)會(hui)召集人應(ying)由外部董事擔任。該委員(yuan)(yuan)會(hui)成員(yuan)(yuan)中需有熟悉(xi)企業重要管理(li)及(ji)業務流程的董事,以及(ji)具備風(feng)險(xian)管理(li)經驗的董事。
第二十三條
風險(xian)(xian)管理和審計委員會(hui)對(dui)董(dong)事會(hui)負(fu)責(ze),在風險(xian)(xian)管理方面履行(xing)以下職(zhi)責(ze):
(一)審(shen)議(yi)全面(mian)風險(xian)管理年度(du)報告。
(二)審議風(feng)險(xian)(xian)管理(li)策略(lve)和重(zhong)大(da)風(feng)險(xian)(xian)管理(li)解(jie)決方(fang)案。
(三)審議重(zhong)(zhong)(zhong)大決策、重(zhong)(zhong)(zhong)大風險(xian)、重(zhong)(zhong)(zhong)大事件(jian)和重(zhong)(zhong)(zhong)要業務流程(cheng)的判斷(duan)(duan)標(biao)準或(huo)判斷(duan)(duan)機制,以(yi)及重(zhong)(zhong)(zhong)大決策的風險(xian)評估報告(gao)。
(四)審(shen)(shen)議內(nei)部(bu)審(shen)(shen)計(ji)部(bu)門提(ti)交(jiao)的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審(shen)(shen)計(ji)綜合報告。
(五)審議風險(xian)管理組(zu)織機(ji)構設置及(ji)其職責方(fang)案。
(六)辦理董事(shi)會授權的有(you)關全面風險管理的其他事(shi)項。
第二(er)十四(si)條
企業總經理(li)(li)對全面風(feng)險(xian)管(guan)理(li)(li)工作的(de)(de)(de)有效(xiao)性向董事會負責(ze)。總經理(li)(li)或總經理(li)(li)委(wei)托的(de)(de)(de)高級管(guan)理(li)(li)人員,負責(ze)組(zu)織全面風(feng)險(xian)管(guan)理(li)(li)的(de)(de)(de)日(ri)常工作。
第二十(shi)五條(tiao)
企業(ye)應設立專職部(bu)(bu)門(men)或確定相關(guan)職能部(bu)(bu)門(men)履行全面風險管(guan)理的職責。該部(bu)(bu)門(men)對總(zong)經理或其委(wei)托的高級管(guan)理人員負(fu)責,主要履行以下職責:
(一)研(yan)究提出全面(mian)風險管理工作(zuo)報告。
(二)研究提出(chu)跨職能部門的(de)重(zhong)(zhong)大(da)決策、重(zhong)(zhong)大(da)風險、重(zhong)(zhong)大(da)事件(jian)和重(zhong)(zhong)要業務流程(cheng)的(de)判斷標準或判斷機制。
(三)研究提出(chu)跨職(zhi)能部(bu)門的(de)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報(bao)告。
(四)研(yan)究提出風險管理策略和(he)跨(kua)職能部門的重(zhong)大風險管理解(jie)決方案,并負責該方案的組(zu)織實施和(he)對該風險的日常監(jian)控。
(五)負責(ze)對全面風險管理(li)有效性評估,研(yan)究提出全面風險管理(li)的改(gai)進方案。
(六(liu))負(fu)責組織建立(li)風險管理信(xin)息系統。
(七)負責組(zu)織(zhi)協(xie)調全面風險管理日常工作。
(八)負(fu)責指(zhi)導、監督有關職能部門、各(ge)業務(wu)單位以及(ji)全資、控股子企業開展全面(mian)風(feng)險管理工作。
(九(jiu))辦理全(quan)面風險(xian)管理其他有關工作。
第二(er)十六條
企(qi)業應通過(guo)法定程(cheng)序,指(zhi)導(dao)和監督其全資、控股子(zi)企(qi)業建立與企(qi)業相適(shi)應或符合全資、控股子(zi)企(qi)業自身特點,能有效(xiao)發揮作用(yong)的風險管理組(zu)織體系(xi)。